基金名稱FD08004 群益長安基金
基金公司群益投信
成立日期1998年2月19日基金經理人陳沅易
基金規模(億)17.25台幣 (2024/09/30)成立時規模(億)50.89(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一般股票型保管銀行臺灣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1,000元 定時定額N/A
計價幣別 台幣
參考手續費(%)3.0000參考贖回費(%)0~1%
最高管理年費(%)1.6000參考保管費(%)0.1500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統編81591434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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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1.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公司債)、政府公債、金融債券或承銷股票。 2.本基金投資上市及上櫃股票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70%)(含);投資於實收資本額三十億以下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30%)(含)。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