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FD16005 宏利精選中華基金(台幣)
基金公司宏利投信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日基金經理人劉柏廷
基金規模(億)3.09台幣 (2024/09/30)成立時規模(億)38.06(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全球市場保管銀行臺灣土地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3,000元 定時定額
計價幣別 台幣
參考手續費(%)2.0000參考贖回費(%)短線交易買回費0.1%
最高管理年費(%)1.8000參考保管費(%)0.2500
主要投資區域大中華 風險報酬等級 RR5
投資區域台灣,美國,韓國,香港,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越南
基金統編48916256A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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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為香港、大陸地區、新加坡、韓國、泰國、越南、馬來西亞、美國等之集中交易市場及前述國家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及商品ETF)、存託憑證或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由國家及地區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國家及地區交易之債券(含公債、公司債、金融資產或不動產證券化之證券商品)。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